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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难伯汪 (第2/3页)
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曰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从突厥到大隋,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 从这条路进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违禁交易甚至有砍头的罪名,可是因为利润奇大,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 萧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埋伏在山腰,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他到了这里,就是这里的少当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萧布衣的身体后,多少有些茫然和惊乱。他爹萧大鹏为了他,担心焦虑,甚至请来个捉鬼的道士为他驱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个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东西,没法儿,他只能承认自己就是萧、布、衣。 马儿静静的卧在他的身边,和主人一样的冷静。不但萧布衣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二十来个手下,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这是萧布衣的功劳! 他对付马儿如同对待朋友恋人一样,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这让他父亲脸上乐开了花。 以前的那个萧布衣,只是个轻薄不羁的浪荡儿,可是现在谁提起萧布衣,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那是条汉子,有能力,大当家你的儿子,有出息。 想到这里的萧布衣不知什么心情,望着远方的绿草和天边的白云,嘴角一丝苦涩的笑容。 “少当家,有肥羊。”身边一人说道。 那人长着张很抑郁的脸,萧布衣却知道他叫杨得志。杨得志耳力奇佳,贴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几里外的雉鸡跳,别人往往看不到的时候,他已经听了出来。 萧布衣从走神中回过神来,眯缝着远方望了半晌,脸色一变,“是突厥人。” 马贼有些搔动,就算战马都有些不安。 谁都知道突厥人彪悍异常,他们来到边境,素来都是来打秋风,烧杀掳掠,干一票就走。从这个姓质来说,他们和萧布衣这些土匪都是一个娘养的。 可是萧布衣显然不认这个干亲关系,手一挥,“都精神点,准备好好干一票。”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抢什么?”莫风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们不怕,因为他们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可是无利可图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做。 “怎么没有。”萧布衣望着远方道:“他们还有十几匹战马,这个我们也需要。” 众人差点从山腰跌下去,却已经知道了少当家的意图,他想做的事情,已经没有人能阻止。 “好像还有个女人。”突厥人快马加鞭,已经离这里不远。莫风眼神不错,已经看到马队中央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个女人,双手反缚在背后。虽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脚后跟来想,也知道那是个美女,恐龙就算丢在路边也没有人捡。 “十五个突厥兵,还有一个女人。”萧布衣在莫风望着女人的时候,已经把突厥兵数的清楚,“莫风,你带十个兄弟抄他们后路,胖槐,你还是老套路,带两个人丢石头。” 胖槐听到萧布衣的吩咐,有些振奋,摸着身边的投石机,“没有问题。” “少当家,你呢?”莫风忍不住的问。 萧布衣懒洋洋道:“那还用问,当然还是老规矩,我带几个弟兄给他们迎头痛击,这比什么都痛快。” 莫风有些苦笑,知道这个少当家现在已经疯狂,打劫不是目的,从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图。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