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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叫我老板吧 (第2/2页)
店呆吧?! 绝对不行! 你们瞧瞧,座敷童子这才来第一天,沈默就血赚五十万。 对于一身正气的沈默来说,他怎么舍得让南南离开呢?! “你想干嘛?!”沈默故作姿态的问道。 “南南想要钱!” “要钱干嘛?!”沈默愕然,搞不懂她一种妖怪要钱做什么?! “南南想冲点券,买皮肤!”南南满脸期待地望着沈默,大眼睛眨巴眨巴,写满了希冀与渴望。 “····”沈默恍然大悟,原来南南只是想求自己给她一些钱买皮肤啊! 看把沈默吓得患得患失的,不就是钱嘛!给····· 等等! 沈默心思一转,立刻升起一个不错的念头。 “南南,钱这种东西吧,可难赚啦!” “嗯?!”南南一脸诧异,反问道,“钱很难赚么?虽然南南没见过钱,对钱也毫无兴趣,但南南清楚的记得,南南是被一千两百万的价格卖掉的。” 南南一边说着,一边掰着手指,算到,“一千两百万,能买好多好多漂亮的皮肤啦!” “····”沈默哑然失声,脸色一沉,厉声呵斥道,“南南,你怎么能拿钱衡量你自己的价值呢!在我心底你是无价的,用钱衡量你,简直就是对你的侮辱与亵渎。” 南南一愣,随即瞪着大眼睛看向沈默,眼眶里不在纠结什么钱不钱的事情,只想着沈默刚刚说的话。 “大哥哥···呜呜···你说的真好···南南,明白啦···你是真的喜欢南南的。” “对嘛!”沈默摸着南南的脑袋,一边夸她懂事,一边说道,“今后你就在大哥哥这里好好玩,我每个月给你发2000块钱,让你买皮肤,打游戏好不好!” “能打游戏,还有钱拿?!”南南眨巴着大眼睛,兴奋的手舞足蹈道,“好呀!好呀!谢谢大哥哥!” “咳咳,那从今天开始,我们就说定啦!来,拉钩钩。”沈默伸出自己罪恶的小拇指。 南南有样学样的伸出自己的小拇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准变。”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准变。” 沈默笑得很开心。 南南笑得更开心。 唰! 沈默直接给南南冲了2000块钱的点券,让她尽情的去挥霍吧! “从今天起,你就叫我老板吧!”沈默提议道。 “嗯?叫你大哥哥不好么?”南南歪着脑袋疑惑脸。 “你多大了?”沈默反问。 “我今年三十六岁,在妖怪里还是小孩子。”南南单纯地解释自己的年龄。 “我才二十多,你都三十多了,叫我大哥哥,是不是不合适。” “那叫什么呢?” 沈默思索一下,肯定道,“你就叫我老板吧!” “老板!?”南南虽然诧异,但是却没有多问,毕竟,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怎么叫都行。 可沈默不这么认为。 整天大哥哥的叫着,哪有每天老板叫着舒服啊! 毕竟,大哥哥只有一种可能,而老板却有无限可能。 南南开心地去玩游戏,沈默便坐在书桌前,准备将这件事上报给二十一群。 当然,在这之前,沈默需要将自己得到的最新消息告诉蹩叔。 让蹩叔去上报,绝对比自己上报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