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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漠孤烟 (第2/2页)
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清玹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李清玹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清玹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 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李清玹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清玹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清玹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清玹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李清玹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在整个李唐帝国的江湖之中,也是个颇有声名的一流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清玹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清玹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 但这人是什么人呢?”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草囊,李清玹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 于是便搜查这人的草囊。李清玹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有三支金镖一本武功秘笈和一个鹅蛋大小的珠子,珠子泛着淡淡光泽,通体淡金之色。 他仔细一看,这册子之上,赫然写着:太乙剑法,太乙剑法在江湖上也算是一门上等剑术法门。随后李清玹又仔细看了看手上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清玹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清玹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清玹大吃一惊了。 镖上刻着的是飞燕形图案,具体而微,振翅而飞,十分生动。李清玹心中闪过了三个字:“飞燕镖”!飞燕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阎无病,人称“催命判官”! 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朝廷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朝廷带兵的军将。 某一年他曾在河东道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安禄山手下的三十六名军将,其中有十二名还是游击将军和昭武校尉级别的中高级军将。河东节度使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阎,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校之后,就有人叫他做“赛阎罗”。 从此他也自称赛阎罗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号,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几百个胡虏将校方算称心。”至于“催命判官”则是安禄山手下的武士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清玹不知他究竟屠了多少残暴的胡虏将校,不过想来总还不满两百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李清玹对阎无病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阎无病所用的独门暗器——飞燕镖。 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当年他杀七城的三十六名胡虏军官,其中二十八名便是丧在他这毒龙镖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