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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勿谓言之不预也 (第2/2页)
大字:“大汉法典草案”。 ………………我是凶神恶煞的分割线……………… “尔等听着,既已尊我为主,为我长安城治下之民,自当严格遵守我之法律,若有违反者,严格按律论罪。” “第一条:凡杀人者,死。” “第二条:凡偷盗者,首次笞刑五十。再犯者断其一手。若依然再犯,则枭首示众。” “第三条:凡好吃懒做不务正业者,笞刑五十。若依然不悔改,贬为奴隶,终身不得释放。” “第四条:凡勾结外族,泄露我之消息者,全家枭首,全族贬为奴隶。知情不报着,同罪。若有举报者,奖肉一百斤,谷物和蔬菜若干。” …… 唐涵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高台上面,面对着下面乌泱泱一片的黑水部落的族人,当众宣布着他昨天熬夜弄出来的法条。 法条共计十条,也不分什么刑法典,民法典,条款内容也很简单粗暴。毕竟,唐涵不是法律专业的人士,不可能搞得多么细致。其次,在这种情况下,也没必要搞得多么细致。 当年刘邦入咸阳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跟关中百姓约法三章就赢取了民心。 唐涵反正是把自己能想到的,适合当下情况的一些情况都给列了出来。刑罚也不过是笞刑,砍头,断手断脚和终身贬为奴隶这几种。 看起来的确有点严刑酷法的味道,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要从一开始养成这些敬畏法律的习惯,就得依靠严刑峻法来让他们印象深刻,这比起什么大道理都好得多。 古代圣人讲要教化民众,可是也知道光是用嘴巴去教化是不行的,严刑峻法也是不可少的。教育可以使人们变成文明人,严刑峻法则可以使人们不堕落成野兽,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说起来,当众宣布这种事唐涵这个堂堂领主亲自来干有点跌份,但是没办法,整个领地之中只有他自己靠着开挂才能和黑水部落的人沟通,就是想让其他人来干也不成的。 看来以后要搞个学堂什么的,尽快加强教育,让黑水这些人也要尽快学会汉语,否则下面的人语言不通,事事都要来找自己这个领主,那他就啥都别想干了,光当翻译就行了。 黑水部落的人一个个面带敬畏的看着高台上威风凛凛的唐涵,眼神又有些茫然。 在他们几百年的部落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说过法律这个词。所有的事情都是由酋长说了算,酋长说谁有罪谁就有罪。 唐涵宣布完了法条之后,看到这些人茫然的神色,又逐条解释了一遍,这些人才有点似懂非懂的。 不过唐涵清楚,要想让这些人心中真的有法律的概念,还是要让他们亲眼见到那些犯罪的人被惩治,亲眼见识过法律的严酷之后才能有概念。 现在宣布,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等到犯罪后要挨刀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不教而诛是为虐。有了法律,要是还要以身试法,那就勿谓言之不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