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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真三把火 (第2/2页)
一顿斋饭,甚至你吃肉喝酒,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不能打着修道礼佛的幌子,去吸百姓的血。 一座座本该清心寡欲的道观寺庙,反倒成了大地主,一边享受着百姓辛苦积攒下来供奉给神佛的财物,一边自己不事劳作,把地租给百姓,一边又从不向朝廷纳粮缴税。 这些寺庙道观已经变成了趴在百姓身上吸血的蛀虫。 所以,张俊平在收服十大家族之后,就开始对牟平县的寺庙道观动手。 外界所有人都以为,张俊平到牟平县的三把火是剿灭山贼,修建水库水渠,兴办县学。 其实他们都错了,这三件事,只是张俊平摆在明处的幌子。 真正的三把火,第一把火烧的是十大家族,第二把火烧的是道观寺庙。 至于第三把火,张俊平一直在布局,只是现在时机未到,还烧不起来。 贺喜和孙旭领命之后,拿着张俊平的手令,来到城外的乡兵军营。 孙旭带着贺喜来到孙家在城外的庄园,这里已经变成乡兵军营。 驻扎的自然是孙家家丁以及被孙家拉拢的那些小家族的家丁改编后的一个营的乡兵。 一营乡兵正好是五百人,满足张俊平的要求。 孙旭本就是孙家人,又有张俊平的手令,很轻易的就调到乡兵,分成五路,在县衙衙役的带领下,分守五个路口。 这五个路口是进出牟平县的必经之路。 晚上,进出牟平县的路上,果然有人赶夜路。 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普通百姓,甚至商贾,就算是押镖的镖师也不会赶夜路。 晚上的荒野,未知的危险太多。 所以,赶夜路的,要么是却有急事,十万火急的事情,才会冒着生命危险赶夜路。 要么就是那种八百里加急的官差。 要么就是一些江湖亡命之徒,也只有他们才会在夜晚出没,因为夜晚的危险很大一部分就是来自他们。 “什么人?”看着来人越走越近,孙旭站出来大声问道。 “福生无量……”来人习惯性的说了一句道教的法口。 “拿下!” 孙旭一听,直接一挥手,上来四名乡兵,抓住来人,用绳子绑了起来,嘴里还塞上了破布。 破布是从来人身上撕下来的。 一晚上,光是孙旭这边就抓了二十多个想要连夜离开牟平县的僧道。 另外四条路上,也没少抓,一晚上五条路上,一共抓了一百五十多人。 一个人口不过几万人的县城,光是没有度牒的僧道就有一百五十多人。 这还是晚上抓到的,没抓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 对于这些被抓到的僧道,张俊平第二天直接升堂审理。 都是没有度牒的,对这些没有度牒的僧道,张俊平也没有一刀切。 而是分了两种情况,一心向道,甘于清贫,自己耕种,自给自足的出家人,张俊平为他们补发度牒。 对于一些纯属为了逃避劳役,逃避朝廷赋税的,白天在寺庙道观当道士当和尚,晚上回家搂着老婆睡觉。 又或者借着神佛名义欺骗世人的,全部扔到城外去劳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