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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谈判 (第3/3页)
那就很有说道了,李良在陈克章和陈实面前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摊开来说。 陈克章,陈实包括陈兰英共计七百五十万的资金李良会借给他们,当然是有条件的,这借款要算利息,年息一毛二,二百五十万一年就是三十万的息钱,在本金连带利息还清前,他们手上的股份不可转让,五年内同样也不能转让,关于这些条款,李良准备到时候去香江在公司成立之前,让叶小惠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反正公司是在香江成立,合同的约束性也是有一定保障的。 至于李良和陈克用的股本折在金子里面,按照眼下的金价,可以抵掉六十二公斤左右的黄金,这一批划拨给珠宝公司共计八十公斤的黄金,剩下十八公斤依旧以之前的方式质押,为期两月,息钱照旧。 也就说李良要拿出八十公斤黄金和七百五十万现金,可眼下他没这么多钱,所以公司成立需要一个月的筹备期,他估计有这一个月的时间,股票认购证的事情应该有结果了,至不济这七百五十万是能拿出来的。 而这次运送二百四十公斤黄金去香江,剩下一百六十公斤质押给银行后,李良手里还会多出两百多万美刀,这些钱怎么也够李良在其他方面的布局,从和陈兰英达成联手协议开始,李良是完全冲破了自己的资金瓶颈。 当然,李良费这么大功夫不可能没有其他诉求,不过他的要求也并不算过分,其一,珠宝公司成立后脚步必须从一开始就放大,香江成立总店就不说了,内地需要尚海,金陵,蓉城同时开三家店,人手方面由陈兰英负责,内行都由她找人然后进行分派,然后主管方面,蓉城这边交给老妈,金陵交给陈克章,尚海则交给陈兰英自己主管。而这之后,公司需要半年为一个进度,梯次在燕京,番禹,苏州等各大城市陆续开启分店,扩张的脚步不能停下。 李良这一步用心很深,因为金店本身是利润不高的行业,是靠稳定收入为主,最终做的还是品牌,只要保持扩张的速度,公司的分红就不会多,甚至没有分红,短时间内陈克章他们是一定拿不出钱还账的,甚至在利息的重压下欠债还可能越来越多。 可他们会拒绝吗?不会!因为根本不用李良劝说,陈兰英就会道明厉害,陈兰英是个野心很大的女人,所以她的未来蓝图也足够大,她想把珠宝公司做起来未来甚至能在香江上市,一旦上市后,12.5%的股份会价值多少?陈克章和陈实都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很容易就能明白这中间蕴含的东西。 而对比陈克明当初的提议,李良和陈克明两人分别持有三分之一股份,陈家其他兄妹去陈兰英那三分之一里面分润,李良的方案显然让他们更为心动,也更愿意为这个未来的家族企业付出,因为明面上至少是人人均等的。 李良之所以要如此退步,是他知道与其被陈克明从一开始就树成靶子,让陈家其他兄妹虎视眈眈,倒不如主动退一步,这样有了空间,他就不是焦点,毕竟他手上的直接股份只有12.5%,离控股看上去差很远,陈家人才能放心内斗,李良未来也才有更多的操作余地。 反正李良看中的不是眼下的珠宝公司而是未来的发展前景,为了日后的图谋,这上千万的投入和长久的蛰伏他都等的起,更别说蓉城只要设立金店置于老妈的直管之下,他日后就有了完整的资金循环系统,再运送金子去香江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报关,就说金饰出了问题,送回去返修,无非给点税费,这点钱他也出得起,可来往的门路就能从此自己掌握住,这比什么都重要。